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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机一·沉睡之城 第九章 AK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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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   童建国心想,当年要是他的游击队有了这些装备,今天的地图就会被改写了吧?

    杨谋放下DV问道:“南明城是泰国的军事基地?”

    “不,这里并没有任何泰国政府或军方的标记,倒是有这个特别的记号——”

    童建国把手电对准了一处洞壁,上面用彩色的油漆喷出一幅图:左边是宝剑,右边是长矛,中间是太阳和弯月。

    “宝剑与长矛互相交叉,保护着心中的日月?”

    杨谋忽然想起那首王力宏的歌——《心中的日月》。

    “也许是南明城的徽记吧。”

    钱莫争走近洞壁仔细看着,发现底下还有一行楷体字——我武维扬。

    “怎么和武侠里镖局的口号一样?”杨谋也看到了,他仰头盯着地底深处的大厅,“在这地方多待一秒钟就多一分危险,我们还是快撤吧。”

    “得没错,快走!”

    童建国催促大家离开,他走到最后押阵,沿着原先进洞的地道,心翼翼地向前探去。

    几分钟后,大家走出那扇坦克钢板做的大门,总算回到了天光底下。几个人的眼睛都被刺痛了,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。钱莫争看着狭窄的天空,这才体会到井底之蛙的感觉。

    五人走过狭窄的岔道,弯弯曲曲地走了许久,到外面的山道才放下心来。这样的探险再来几次,恐怕命就不保了。

    盘山公路的海拔渐渐降低,周围的树木也由密到疏。十五分钟后,眼前出现了大片空地,便是南明城的无数楼房了。

    钱莫争看了看手表显示的海拔——六百二十四米,差不多就是盆地底部,但他搞不清方向,两时前是从城市东南缘上山的,这里显然不是刚才的位置,宝马车也无影无踪了。

    就当众人担心迷路时,童建国看着光影的角度:“这里朝向正西,我们还在南明的东端,但可能是靠东北面了。”

    下坡是一条宽敞的街道,路边停着一辆中巴车,里面可以坐十几个人。童建国敏捷地跳上车,在方向盘上做了些手脚,车子就被启动了。其余四人坐上中巴,由他驾驶向前开去。

    虽然外面看上去很脏,里面的座位还算干净。童建国把车子开到五档,赛车似的在街上飞驰。玉灵紧张地抓着扶手:“会不会太快了?”

    “放心,就算天塌下来,我也不会让你有危险的!”

    童建国这句话让玉灵脸都红了,其他人听在耳里也都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车子迅速开到一个十字路口,当中还有个大转盘的街心花园。副驾驶座上的钱莫争觉得似曾相识,中巴车已停了下来。他们跳下车走进花园中央,看到了那尊威严的铜像——马潜龙。

    “啊,昨天下午我们路过了这里!”

    “没错,现在向反方向开,我们就能回到大本营。”

    回到车上,童建国大力转动方向盘,车子绕过街心花园,转向南面那条大路。

    一路上的景致都在记忆中,两边曾经繁华过的商店,还有餐馆、银行、邮局等等,就是昨天走过的那条路。

    飞快地奔驰了十分钟,几乎穿过了东半个城市,转弯便是那条最熟悉的路。

    中午1145分,他们来到大本营巷口。

    “总算活着回来了!”

    钱莫争放好相机第一个跳下车。童建国把中巴车停在路边,五个人疲惫地回到二楼房间。

    唐甜立即扑进杨谋怀抱,这样的热情却让他有些尴尬,扭过头躲避她热情的唇。杨谋想起了那些录像带,昨天从电视台大楼拿回来的。他急忙推开妻子冲进书房,幸好那些录像带都还在,或许藏着南明城的许多信息。但现在连电都没有,又如何能播放这些带子呢?而他的DV是全数码的,也不能用录像带,真是糟糕!

    童建国与玉灵走进厨房,都已渴得嗓子要冒烟了。钱莫争瞥了黄宛然一眼,她却转身退入卧室。

    成立面色铁青地跟进去,屋里是黄宛然与秋秋母女俩,她们都不愿与他话。他拧着眉毛深呼吸了一下,然后起一根香烟。

    “为了女儿的健康,请你不要在房间里吸烟!”

    黄宛然冰凉地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成立把烟在憋在嘴里不吐出来,“请你也跟我一起出去,我想和你谈谈。”

    两人仇家似的对视了几秒钟,黄宛然还是站起来跟他出去了。

    他们从钱莫争身边走过时,黄宛然轻轻碰了钱莫争的手指一下。钱莫争像被触电了似的,呆呆地看着她和成立出去。

    来到外面的楼道中,成立板着面孔对妻子:“你知道我想和你谈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想知道,而且——我也正好有事要和你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黄宛然面无表情地回答:“我想和你离婚。”

    寂静的楼道,世界悄然无声息,似乎所有人都已死了。

    这里有两颗心也死了。

    “离婚?”

    成立呆了许久才吐出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这是让他恐惧了许多年的两个字,让他在个人资产上做过手脚的两个字,让他在外人面前假装恩爱的两个字。

    而从未提出过这两个字的妻子,却在他完全意料不到的关头,用无比冷静的语气了出来。他傻傻地站在昏暗的楼道里,随着她口中的这两个字,挟带着一股凌厉的风,被一记重拳击中了鼻梁。

    “是的,我没有开玩笑,昨晚我已经想清楚了。”黄宛然的神色如此冷静,与十天前那个逆来顺受的贤妻良母完全判若两人,“过去以为只要维持一个家庭的样子,女儿就可以顺利地成长。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,这样只能使女儿更痛苦,我们都不该继续冷战下去了,彻底分开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成立只是默默地听着,脑子里一片空白,连原本要对她的话也忘了。

    突然,楼下响起一片杂乱的脚步声,仿佛刺激了他哪根神经,狠狠地蹦出一个字——

    “不!”

    两秒钟后,身后响起叶萧的声音:“谁在不?”

    五

    正午,十二整。

    大本营二楼的走廊内依旧昏暗,叶萧、孙子楚、林君如、伊莲娜组成的第二组回来了。他们步行了几十分钟才走到这里,都已累得气喘吁吁。只见楼道里有两个人影,随后响起一声骇人的“不”字。

    那两人慌张地回过头来,原来是成立与黄宛然夫妇,面色都是苍白而尴尬。见了叶萧他们也不打招呼,转身便回了旅行团所在的房间。

    叶萧先放下心中的疑惑,让孙子楚等人进屋去汇合。他自己急匆匆跑上五楼,去看看和那神秘女孩。

    五楼,他边敲门边大声嚷着,让里面听清楚是他而不是别人。

    房门缓缓打开一道缝,只露出心翼翼的双眼,随后开门让叶萧进来。

    “她还好吗?”

    叶萧一进门就往里走。

    “那么牵挂她吗?”已在屋里关了一上午,百无聊赖地问,“你们怎么样了?探到出去的路了吗?”

    “还好,差死在山魈的爪子底下。”

    叶萧用不经意的语气回答,着快步走进卧室,看到蜷缩在墙角的无名女孩。

    女孩霍地站了起来,却又弱弱地靠在墙上,眼神像受伤的猫般忧伤。

    “她怎么了?”叶萧回头冷冷地问道,“我看她有些不对劲。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平淡无奇地回答,“你是来叫我们下去吃午餐的吧,我们走吧!”

    叶萧疑惑地拧起眉毛,头监视着女孩走出房间。他与一前一后,夹着神秘女孩来到二楼。

    此刻,大家又都聚在一起了,总算没人掉队。虽然昨晚屠男惨死在隔壁,但又多了一个无名女孩,所以总人数依然是十六个。

    黄宛然和玉灵已做好午餐,还是与昨天一样,只有单调的包装食品,而且差不多快到保持期了。伊莲娜用美式英语抱怨了一通,厉书也用英语回答道:“算了,再坚持一下吧,想想鲁滨逊是怎么过来的?”

    伊莲娜终于直白地爆发了出来:“我可不想做什么鲁滨逊,那么谁又是星期五呢?”

    屋子里沉默了下来,大家都尴尬地看着他们,伊莲娜也不好意思多,只能闷头继续吃着。

    午餐之后,第一组和第二组互相交流起来。童建国起深山水库,还有地下军火库的发现。叶萧则汇报了山上的公墓,和山魈的突然袭击。

    大家彼此交流得心惊胆战,虽然未能找到出去的路,但水库还是给了人们希望。

    “下午,我们要继续出去探路。”钱莫争大声给旅行团鼓劲,似乎有用不完的活力,“水库的水从哪里来?肯定有一个源头,而水源地通常是山脉的分水岭。记住——我们只要翻过分水岭,便能找到出去的路!”

    叶萧头同意:“嗯,还是按照上午的分组,第一组去东边的山上探路,我带着第二组去西边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要去那墓地的山上?”

    伊莲娜露出惊恐的眼神,同时想起那只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。

    “不,那座山非常危险,今后不要再上去了。但我们还可以去西边找别的路。”叶萧发现许多人都精神不振,这样的午后是最容易打瞌睡的,只能加重语气,“这个城市里还有许多未解的秘密,正等待我们去发现!”

    完他瞥了那无名女孩一眼——她的眼睛里便埋藏着秘密。

    刚才众人话的时候,她一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,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她。其实,也有不少人悄悄瞟她几眼,就连杨谋都被她吸引住了,亏得唐甜对老公看得紧,暗暗捏了他大腿一把。

    偷看得最多的是孙子楚,原因倒不是她喜欢美女的本性,而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。从看到这神秘女孩的第一眼起,这感觉便一直纠缠他的心,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何处见过!她是十六个人中最大的谜,谁都不清楚她的状况,突然来到旅行团中间,究竟是拯救他们的福音,还是未来厄运的预兆?

    她依旧楚楚可怜地坐着,似乎大家的讨论都不关她的事,或者耳朵里根本就没有听见。对于旅行团来她只是个过客,就像曼谷市场上的卖花少女,普吉岛沙滩上的槟榔西施,清迈街头的惊鸿一瞥……

    “不,她是南明城最后绽放的荼蘼花。”

    孙子楚在心底暗暗地,随后闭上颤抖的眼皮,仿佛黑夜永远统治这座城市。

    六

    下午,一整。

    第一组准时出发。

    宝马车仍留在山脚下,他们只能坐上那辆中巴,由童建国开车向东进发。他们仍然去水库,按照钱莫争的方案沿河谷上溯,寻找水源地和分水岭。

    摆脱了新婚妻子唐甜,杨谋仿佛重获自由,打开蒙着厚厚灰尘的车窗,呼吸着南明城的空气。他还不忘用DV偷偷拍下玉灵,这泰族女孩眺望街景的画面,一定会成为纪录片中美丽的缀。

    玉灵发现了他的偷拍,俏皮地用手封住镜头,微笑着:“不要嘛。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杨谋红着脸收起了DV,“我已经偷拍过很多了,如果你愿意的话,我可以把前面有你的画面都擦掉。”

    “不必了,还是留着吧。”她的汉语得又软又酥,带着浓浓的热带风味,“对不起的人应该是玉灵,是我没尽到导游的职责,让大家困在这里受苦了。”

    “千万不要内疚,来到这个神秘的城市,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宿命,这不是人力所能违抗的,任何一个导游来都无法避免。既然到了这里,我们就不要分彼此,人人都是平等的,同舟共济来渡过难关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你们的家人一定都很担心吧。”

    杨谋摇摇头安慰道:“你不是也一样吗?你现在想家吗?想爸爸妈妈吗?”

    “我啊——从就没有了父母。”

    她刚刚完这句话,飞驰的中巴车猛然抖了一下,钱莫争几乎撞到了挡风玻璃。童建国尴尬地了声“对不起”,紧握方向盘放慢了车速。

    玉灵顾影自怜地看着车窗,玻璃上的灰尘让她的脸异常模糊,就像那混沌不清的过去:“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把我领养大的,他没有自己的田地,也没钱送我去上学。幸亏有个心地善良的老华侨,教我学会了中文。十八岁那年我到清迈打工,因为汉语得很好,才被旅行社看中做了导游。”

    “啊,真像《边城》里的翠翠。”

    杨谋已经听得入了神,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,却在这个特殊的时空相遇了。

    “翠翠是谁?”

    “对,你肯定没看过沈从文的。”

    别是远在泰国的玉灵,就连中国农村的孩子,能知道沈从文和翠翠的又有多少呢?杨谋不禁苦笑了一下,转过头却见到了成立的脸。

    这张憔悴的脸令人恐惧,双眼无神地朝着车窗外,面色蜡黄嘴唇干裂,几乎要和童建国差不多老了。杨谋记得在浦东机场出发时,成立还是西装革履神采奕奕,一副春风得意的企业家形象,如今却简直是换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车子已经开到街心花园了,右转向城市东北侧前进。突然,前方街道上蹿出一个黑色的家伙,童建国赶忙急刹车停下,钱莫争又差撞中了脑袋。

    包括失魂落魄的成立在内,车上的五个人都睁大了眼睛——在清冷无人的马路上,站着一条巨大的狼狗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的德国黑背,体形矫健血统纯正,是最血气方刚的年龄,双目如炬在盯着中巴车,利齿间伸出血红的舌头。

    狼狗镇定自若地站在马路最中间,它的双目对着车子正中,距离不会超过十米。

    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条狼狗,全被它的气势震慑住了,仿佛正面对一头威严的狮子。

    车与狗,对峙了十秒钟后,它猛然高声吠了起来。

    嚎叫声穿过寂静的街道,冲击波透过车窗玻璃,撞击着五个人的隔膜。童建国感到底盘和四个车轮都在颤抖,挡风玻璃几乎要震碎了,半个城市在狼狗脚下战栗!

    “昨天半夜,在楼下狂叫的就是这条狗吧?”

    杨谋不会忘记这让他后半夜失眠的犬吠声,断定就是眼前这条狗发出的。原来它昨晚就盯上他们了,是为了救那神秘女孩?还是旅行团入侵了它的领地?唯一能肯定的是,这条狼狗异常凶猛,绝对不能惹怒了它,否则命难保。

    “没错,就是它!”钱莫争拿出照相机来抓拍了几张,“开过去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童建国手心里全是汗,他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,也对付过不少残忍的敌人,这次面对一条狗却害怕了。

    “我把车开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那会撞到它的。”

    “对,就从这条狼狗的身上开过去,撞死它!”钱莫争的眼睛也变得通红,心跳剧烈地加快,“你不明白吗?这条狗是我们的巨大威胁,现在正好是消灭它的机会,否则我们随时会遭遇危险!”

    “你?”

    钱莫争看着在车前的狼狗大吼道:“还磨蹭什么?是人命还是狗命重要?你以为我很残忍吗?我拍过很多野生动物,我为保护藏羚羊差死在盗猎者枪下。我也非常喜欢德国黑背,但现在是关键时刻,必须要下定决心!”

    狼狗的嚎叫已经停止,它收起两条后腿,居然就坐在马路中间。

    童建国知道无法反驳钱莫争,但双脚不停地颤抖。他深呼吸了一口气,心底轻轻念了声:“对不起了黑背,等我们逃出去以后,再给你烧纸钱纸骨头吧。”

    终于,他踩下了油门。

    中巴车轰鸣起来,缓缓向马路中间开去。童建国突然把头伸出车窗,对着狼狗大叫道:“你快闪开啊!”

    然而,它居然如雕塑般坐在原地,只有它强健胸膛的起伏,证明它是个活着的野兽。

    车子离狼狗只有五米了,它依然丝毫都不惧怕,仍保持坐地姿势,冷酷地盯着驾驶座里的人。幸亏童建国曾身经百战,任何凶险的场面都见过,要换作普通人早被吓死了。

    轮子又向前滚了两圈,车头几乎要压到狼狗了。中巴上所有人都捏紧了拳头,钱莫争把头伸出车窗看着,童建国额头满是冷汗,杨谋连DV都忘记开了,成立的牙齿也打着哆嗦。

    唯独勇敢的狼狗岿然不动。

    这时玉灵闭上眼睛,几乎流着眼泪哀求道:“不!请不要!”

    童建国打了个冷战,双手似乎已不受大脑控制,下意识地转动了方向盘。

    就在狼狗跟前不到一米处,车头已转换方向。

    但车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,右前灯从它左边肩膀擦身而过——几根狗毛被擦了下来,狼狗幸运地安然无恙。

    中巴车已从它身边开过了,童建国的后背心已完全湿透。反光镜里那条狗依然坐着,似乎屁股已在地上生根。

    玉灵重新睁开眼睛,回头看到了那条狼狗,终于长出了一口气,念了几句泰国话的经文,这是她从跟村寨的和尚学的。

    钱莫争面色铁青地呆坐道:“也许,它命不该绝吧。”

    杨谋这才想到DV拍摄,当他把头探出车窗,将镜头对准车后的狼狗时,却发现这家伙已站了起来,向中巴车方向狂奔而来。

    “它来了!”

    随着这一声惊呼,童建国也从反光镜里看到了,那狼狗奔起来快得惊人,眼看就要追上他们了。

    钱莫争也大叫起来:“快!快开!”

    童建国猛踩油门要加快车速,发动机却传来一阵怪叫,车子居然就此熄火了。他又手忙脚乱地重新发动,但火却再也不起来。中巴停在原地不动,而狼狗已经要扑上来了。

    糟糕!这破车早不坏晚不坏,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头坏了!

    再回头看那条狼狗,竟已扑在了中巴车门上。粗大的爪子打向玻璃,很快打开几道裂缝。

    车上的五个人都惊惶失措,仿佛整个车厢都随狼狗而晃动。钱莫争愤怒地喊道:“后悔了吧?刚才要是撞死这畜牲就好了!”

    童建国无暇和他争吵,回头对大家:“不要惊慌,保持镇定,它不会冲上来的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车门的玻璃已经粉碎了,狼狗脑袋钻了进来,眼看就要冲上车来。

    玉灵已吓得哭喊起来,杨谋的DV差掉在地上,就连钱莫争都束手无策了。

    冷静……冷静……童建国不断在心里告诫着自己,一车人的性命都掌握在他手上,万一有个疏忽就全都完蛋了。

    突然,他打开驾驶座的车门,跳下车绕到狼狗身后,大喝一声道:“喂,有种就冲我来!”

    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,兀地从车里钻出来,转身狠狠地盯着童建国。

    车里的人们这才明白,童建国是以自己作为诱饵,来转移狼狗的注意力,以便大家趁机逃生。

    钱莫争对后面的三个人:“赶快从驾驶座车门下去,逃得越远越好!”

    成立第一个跳下了车,随即是杨谋和玉灵,三个人发疯似的冲过马路,跑进对面一条深深的巷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下车的是钱莫争,但他并未随前面三个人逃跑,而是回到了童建国身边。

    “混蛋,你怎么还没走!”

    童建国猛推了钱莫争一把,钱莫争毫不示弱地回答:“让你一个人留下来,那我还是男人吗?”

    “白痴!”童建国又骂了他一句,此刻狼狗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,其他三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,“你以为我真想和这家伙拼命吗?现在我数三下——”

    “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一……二……三……快跑!”

    童建国扭头钻进路边另一条巷,亏得钱莫争反应机敏,数三下时已有了心理准备,也紧跟他钻了进去。

    狼狗似乎还没反应过来,转眼间五个人已跑得精光。但钱莫争留下的味道最重,狼狗循着他的脚步,飞快地追赶上来。

    钱莫争长发披散,双腿飞奔着追上童建国。身后响起狼狗的狂吠声,估计不会超过十米远。

    一个五十七岁,一个四十岁,两个男人毕竟不是年轻伙子了。当他们冲出巷时,狼狗的脚步已越来越近。

    他们慌不择路地穿过一条狭窄街道,跑进对面一幢未完工的楼房。看起来已结构封了,但裸露的钢筋与灰灰的水泥,以及满地的建筑材料,都让人望而却步。

    童建国和钱莫争跑上没有栏杆的楼梯,没想到狼狗也跟着爬楼梯上来了。两人只能继续往上爬,直逃到大楼的最层——四楼。

    到处都是水泥和灰尘,整层楼面是个空旷的大厅,只有承重墙和柱子竖立着。狼狗冲上四楼时,身上的黑毛已变成了灰色,但双目仍犀利有神。

    童建国和钱莫争屏住呼吸,缓缓倒退几步,到最外面的阳台上,身后就是水泥栏杆——他们已无路可退。

    钱莫争回头看了看下面,四楼跳下去有**米高,不是终生残疾就是粉碎性骨折。

    那灰色的巨大怪物,正对着他们两人虎视眈眈。

    它一步步在靠近,舌头伸出了牙齿间——童建国的手指是按在裤兜上,用食指和中指反复敲打,居然还有如鼓般的节奏。

    “怎么办?”

    钱莫争也束手无策了,刚才他让童建国开车去撞狼狗,或许已经被狼狗听到了,现在它是要来报复了吧?

    童建国却面无表情,他在裤兜里摸了好一会儿,手臂似乎僵硬住了。

    狼狗距离他们不到两米了,只要跳起来就能咬到喉咙。

    “妈的!你在干什么啊?”

    当钱莫争陷于绝望之时,童建国突然将手从口袋掏出,手掌里多了个黑色的家伙。

    一把手枪。

    黑色的枪管发出金属的光泽,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,枪口正对着身前的狼狗。

    “你?”

    钱莫争完全没有料到,童建国居然掏出了一把手枪!

    十秒钟后,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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