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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易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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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   卫斯对此十分认同。要想位置站得稳,还要眼睛看得准,要能在正确的时机下做出正确的判断。

    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,各走各路,差距是那么大,但选择成为泥还是成为云,常常也就在一念之间。这一念间往往就决定了生死成败。

    因此他对红酒磨坊易主这件事,感到满意极了。不管同僚们怎么争斗,攀附太子,总是无比正确的。

    那对在红酒磨坊帮工的父女并不知道,磨坊一夜之间就换了主人。

    不管主人是谁,他们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些,日子还是那样,每天辛勤劳作,有多少付出,才有多少收获。

    卫斯留心观察这个幸运的农夫和他幸运的女儿,他要看看他们有何特别之处,能吸引太子殿下的注意。他保留了红酒磨坊原有的管理人陈达,那是个长得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中年男人,但看来精明乖巧,而且足够了解这对父女,可以近距离给他反馈很多有价值的消息。

    阿信的女儿荷叶照常起得早,她是个勤快而懂事的孩子,要给农夫爹爹做早饭。收割时节到了,阿信从早忙到晚,缺少睡眠,荷叶不舍得让爹爹再来*心厨房里的事,而且还要争取做更多活。修剪冗枝、松土添肥这些说起来很简单的活儿往往要消耗大半天的时间。她还想去磨坊里帮忙,但阿信不准,说她还太小。

    荷叶近来怀有心事,只有在做活儿忙碌不休的时候才得以安定,她将园子里被踏坏的葡萄树一一修补。然而一旦闲下来就时常发呆,大概总是想起前天才认识的那个富家子弟来。太子不会泄漏自己的身份,但他和她见过的别的公子哥儿肯定不一样,太子殿下出了名的温文尔雅,知书达礼,学识和修养从小高标准要求,不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可比。

    女孩儿大概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,一定很迷惘。阿信教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,收受陌生人的恩惠,但她居然都忘了。她提着那锦盒回来的时候,里头都是精美的点心,很多她看都没看到过叫不出名字的点心,她大概以为爹爹会很开心,结果阿信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后,大发雷霆。

    “我说的话你都当耳边风了?枉我养你教你,你这样不守规矩,私下和有钱人家的少爷来往!那些纨绔子弟最善于花言巧语,欺骗你这样单纯的农家女孩!”愤怒让阿信脸上那块因烧伤留下的疤痕显得十分可怖。

    荷叶还不能理解爹爹为什么这样愤怒,更不理解爹爹为什么要打她一巴掌。据陈达的了解,阿信此前从来没有打过女儿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阿信气得没有吃饭,荷叶给他下了荞麦面,阿信也不吃。但阿信半夜里把那盒点心连同锦盒一起都摆在了女儿床头的木桌上,包得严严实实地就像从未打开过。

    荷叶醒来后,发现锦盒,流着泪吃了一点。这女孩儿毕竟未经人事,年纪太小,又怎能像她爹爹一样有足够的人生阅历,能识破富家子弟那文雅的诡计和精美的骗局?她应该从没吃过这样好的食物,吃了一点,但舍不得多吃,又照样包好。

    这女孩儿一定会认识到:有些事情本不该发生的,有些人也本不该见的。她毕竟太年轻了。太子殿下又何尝不是如此。

    中午时分,荷叶坐在葡萄树下休息,嘴里念念有词:“爹爹今天肯定做了一桌子好吃的,还会有一本书,或者一件新衣裳。往常爹爹总是要我在书和衣裳里选一样,好几年了我都是选的书,但昨天爹爹没有要我选,只怕这次会给一件衣裳呢。”

    就在她准备起身的时候,风中传来了马蹄声。她走出来一看,就看到不远处一匹小马在朝她的方向跑来,马上是一个紫杉少年。

    她本该赶紧回房去的,听爹爹的话,不可再见这些纨绔子弟。但她就是移不动脚步,呆呆地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人和马都近了,紫杉少年跳下马来,满脸笑容地看着她,手里提着个精美的锦盒。

    “妹妹,你果然在这里!”太子殿下发出让她迷惑的微笑,她一定觉得,这富家子弟又要用假装的友善和精致点心来欺骗她了。

    “妹妹,今天你和我一样啦,都十三岁了。”太子殿下根本就忘记了女孩儿说过的话,她说了不想要再见的。“上次那些点心味道怎样?这次我又带了一些,正好赶上午餐,我生怕来得太迟了呢。”

    她似乎打定主意要让他知道,他在这里不欢迎。“我不是说过了么,我们不要再见了。我这就要回房去,你拿着你的点心走吧,不要再来了。”说着她转身就走,没有接他递过来的锦盒,也没有再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妹妹!”太子殿下还不死心地在身后叫着,希望她回头。

    但她没有回头。

    “荷叶,荷叶!”阿信的声音忽然从园子那头传来。她在外面呆的太久了,忘了早点回去,农夫等得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“我爹爹来了,你快走吧!”她撒腿跑了起来。她肯定不想要爹爹看到这个纨绔子弟,免得爹爹又生气,说不定还会打她一巴掌。

    阿信确实准备了丰盛的午餐,油焖茄子、葱煎豆腐、荞麦饼、玉米红枣粥、蒜末空心菜、炒莴笋、香菇蔬菜汤,还有一盆清蒸草鱼。他们往常只有过新年才能吃到这样丰盛的一餐。

    “谢谢爹爹!就是有点太多啦,吃不完怕浪费。”

    阿信是个中等身材的庄稼汉子,一身皮肤早就晒得粗糙黝黑,早几年在百花省给某位工匠帮工时不慎烧伤了脸部,整个左脸,从眉毛到嘴角,都是结痂脱落后留下暗红色伤疤,眼睛倒是很有精神。

    “中午吃不完还有晚上,晚上吃不完明早还能吃呢。”

    两人闲话了一会,阿信问荷叶:“那小子这两天没来了吧?”

    “没来。我和他说过了的,不会再见他了。”

    阿信重重叹了口气:“今天陈达和我说,磨坊换主人了。”

    荷叶怔了怔,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本来我们是给丰饶商会帮工,现在不再是了,我们现在是给王廷的大人们帮工了。磨坊属于司户大人所有。”

    “是谁也没有什么分别吧,爹爹和我不还是每天做着一样的事情么?”

    阿信面色沉重,似有满腹心事,又像有很多话要说,张着嘴看着女儿,最终还是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难道他们不要我们帮工了么?”荷叶忽然想起,慌乱地问。

    “那倒不是,我们还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荷叶松了口气:“爹爹,那些老爷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,我们不理他们就是啦。”

    阿信慢慢点了点头:“我只担心那小子不死心,还会再来。你再看到他可不能跟他客气,你那和和气气的样子,他是不怕的。爹爹后悔阿黄死了后,没有再养一条狗,有条狗还是有用啊。”

    荷叶拍手笑道:“爹爹再养条狗吧,还叫做阿黄。”

    “行,反正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
    午餐吃完,阿信拿出件鹅黄色的丝绸长裙来,在她面前比着:“来,荷叶,试试看,你穿上这件一定漂亮极了。”

    她看来吃了一惊,这做工考究的丝绸长裙对她这样身份的人而言是奢侈的礼物。“爹爹,您这花了不少钱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妈妈是个美人,所幸你遗传了她的样子,而不像爹爹生得粗鲁。你从来也没有一件像样点的衣裳,本来就应该穿上这样的……这是你妈妈最喜欢的颜色。”荷叶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,乖乖地进房换上了长裙,在爹爹面前转了几个圈。

    “看上去她确实美丽得像一个公主。”陈达不得不同意这一点,“不施脂粉,确有一种清雅素丽之美。”卫斯点了点头,表示完全相信。

    “不错,不错。我家荷叶就是这样美丽……”阿信赞叹,“下午你休息休息吧,在园子里走走看看就行,不要干什么活了,穿上这件衣裳,让你妈妈在天界也看得到。”荷叶穿着新衣裳,心情愉快,转着圈,跳着舞,从房里跳到外面去。

    “这女孩儿虽然一向很喜欢看书,但是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,有这么一件漂亮的衣裳,她确实很开心。”卫斯再次同意陈达的看法。

    葡萄园里一排排树之间的间隙,刚好容她轻轻旋转而过,她沉浸在喜悦之中,浑然没有注意到园子外面,低低的嵩草丛中坐着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太子殿下看着荷叶翩翩起舞的身影,那是看得痴了,连眼睛都没有眨呢。

    “翩若流云,吟胜琴音,秋燕何把凰鸾妒?”她一边念一边跳,没发现嵩草丛中的少年忍不住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树荫半掩,茶花初开,痴看黄腰舞。原上风软,莺燕声甜,忍将佳人误。”太子殿下向葡萄园走过去,一边走,还一边念。

    荷叶的舞蹈骤然停了下来,轻快的声音也随之消失,鹅黄色的长袖软软地垂着。“你……还在?”

    “妹妹,我一直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不走?为什么又来骗我?”她的声音在发颤。

    “我不走,因为我想看看你。我没骗过你,为什么要骗你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看到了,可以走啦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妹妹是这样讨厌我么?”太子殿下看起来很痛苦,又很迷惑。一个十三岁的孩子,在初恋面前总是这样子的。

    “我只是一个农家的女儿,你是权贵人家的少爷。我们本来就不该有什么关系的。”她侧着身子,没有转头。不看他一眼。“我爹爹不想我和你见面。谢谢你的点心。”

    说着她转身朝屋里走去。“妹妹……”太子殿下追在后面,不甘心地呼唤。

    “孤雁千舞浮云路,寒梅百态冷泥殊。”她轻轻念着,似乎哭了。

    “但也说不定,那时候正好下雨了,大人,就是这么巧。”陈达说完,露出了遗憾的表情。

    这真是感人的好故事。“你很会说故事,我听来就像亲身经历一样。”卫斯对陈达满意极了。叙事流利,思路清晰,没有错过重要的细节,记忆力也很不错,少男少女的即兴诗句都记得一清二楚,这不是一个没读过书的人可以做得到的。不是每个人都能说好一个故事,一个会说故事的人,总是有本事的人。

    “大人,这不是故事,是真事,从头到尾没有半点虚假。”陈达平和的口气就和他这个人一样。

    此前卫斯对陈达已有过了解,此人在丰饶商会服役最早时是在码头仓库当搬运工,四个月后成为该仓库主管,八个月后被调到红酒磨坊,而这座规模不大的磨坊出产的作物卖得很好,和邻近其他的大种植园相比,收入并不落下风。仓库和磨坊是两个不同的行当,说故事又是一个行当,更重要的是此人的冷静,态度不卑不亢。他决定把赏赐从五个金圜提升到十个。看来王都果然是神眷之地,灵气聚集,城郊野外都藏龙卧虎,这样的人才易非居然未予更大重视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失去了祖上的土地呢?”陈达有姓,就不是游民。

    “因为瘟疫。小人祖上是金驹省的,三十六年前那里爆发了一场黑火病,小人一家老小都死了,就剩下了小人一人逃离了瘟疫区,等瘟疫过后,小人回家,发现老屋已经被人拆了,新建了大宅子。小人那时候年纪不大,又没有什么本事,不懂得怎样争取回来,因此丢掉了祖上的土地。小人无能得很,对祖上先辈,时常愧疚于心。”陈达单眼皮,小眼睛,一身粗布衣裤,衣着打扮就和外貌一样朴实,正如一个游民。但这样最合适不过。比起那种特别引人注目的,卫斯更喜欢陈达这样的。

    “从明天起,你不用在红酒磨坊做事了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是不是小人做错了什么?”虽然感到意外,但陈达保持了足够的镇定,并不显得慌乱。

    “就是因为你什么也没有做错,所以从明天起,你是我民阁的一员,相关手续很快就会完成。”卫斯微笑着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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